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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光灑在白點恍恍的鹽埕上,南國的海岸緊緊吸引著日本帝國的眼光;相較於日本國內,台灣有生產天日晒鹽較佳的天然與技術。

清光緒21年(1895年),台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。殖民政府為了獲取穩定的稅收利益,而將鹽、樟腦、鴉片和菸酒列為殖民政府的專賣品。

為了供應日本國內用鹽的需要,台灣鹽田從清季不足千甲,半世紀後已擴張為六千多甲;日治前期所擴建者皆為瓦盤鹽田,直至1930年代才加入土盤鹽田,特別是1940年左右「南日本鹽業株式會社」新設的土盤鹽田,使鹽田面積突增。
領台之初,日人廢除鹽專賣制度,清季所建立的全台銷鹽系統瓦解。1899年(明治32年)重新實施鹽專賣,銷鹽的鹽務支館多交給台籍仕紳主持,同年並頒佈《臺灣鹽田規則》。1941年(昭和16年),總督府命令台人鹽田均合併於日資的「台灣鹽株式會社」內,台人儘失鹽田所有權;在銷售方面,承銷商(原鹽務支館)經逐年漸次替換,絕大多數已轉為日人掌握;台灣人的鹽業夢終成空。
辜家《製鹽成績優良賞狀》
鹿港辜家與鹽的淵源深厚;鹿港鹽田由辜顯榮申請創設於1900年(明治33年),1902年(明治35年),辜顯榮並出資擔任專賣局之「官鹽承銷組合」組合長,負責全島食鹽銷售,累積可觀財富,賞狀(獎狀)內之辜振甫為其子;該鹽田廢於1964年(民國53年),現已無殘蹟可尋。
烏樹林鹽田位於今高雄縣永安鄉,日治初期開闢,1910年(明治43年)讓售打狗(高雄市)富商陳中和,他同時於苓雅寮(高雄)、東港(屏東)均闢有鹽田;「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」正式成立於1923年(大正12年),現辦公室上仍約略可見會社名稱。(右側照片攝於民國90年)
昭和16年(1941年)日本偷襲珍珠港,爆發太平洋戰爭,鹽場傾全力生產,提供日本帝國的戰爭需求,闢建製鹽工業的週邊工廠,提煉火藥原料、飛機助燃料,台灣鹽業成為日本戰爭工業的重要一環。
1925年(大正14年),台灣鹽田面積共有2348甲,產量約20公噸,約13公噸鹽運往日本國內。下圖為大正十四年(1925年)所出版的《台灣專賣志》中所繪當時的台灣鹽田分布及台澎地區近百個「鹽務支館」配給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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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國內工業用鹽的需求,促使台灣鹽田擴張,而台灣鹽業勞動形象,也從農業走向工業。
科學實驗與動力的加入,使鹽業產生質的變化。前者如滷水濃度度量、鹽品化驗、氣象偵測等技術的加入,以及專賣局從試驗研究發展新式鹽田;後者如抽水馬達與火車的使用。而再製鹽工場、煎熬鹽工場、洗滌鹽工場、、試驗室(鹽品化驗)、真空鹽蒸餾塔陸續出現,使台灣鹽業成為現代工業的一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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